为保障招生选拔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做好我单位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山西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成立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职责:
负责制定(审核)选拔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招生领导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导组成,不少于5人。
三、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四、组织面试
(1)统一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核,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好记录。
(2)综合面试考核需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具体流程:
① 考生进行自我介绍(5分钟)
A 姓名,学历背景(大学本科毕业的院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硕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做了哪些研究工作?
B 外语水平:是否通过国家大学英语4级或6级,是否经常查阅外文文献,英文写作能力如何等。
C 科研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几篇,分别是什么级别的期刊(省级或国家核心期刊还是SCI收录论文);主持过哪些科研项目,项目级别及名称是什么;参与过哪些科研项目,名称是什么;是否有发明专利等。
D 谈谈读博后的计划。
②英语外语水平测试(5分钟)
抽取一段英文,先进行阅读,阅读后进行翻译,考察申请者的外语阅读水平和翻译能力
③ 面试组对考生提问,考查其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重点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力。(10-20分钟)
④ 根据学生在面试中的各项表现,面试组成员客观进行评分。
四、面试时间:2021年6月8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环科所405会议室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复试结果汇总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报名材料不合格。
(三)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面试成绩
七、录取
根据申请者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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