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所环境科学专业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接收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西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直博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境科学研究所直博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2021年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1名,组员4名,都是本学科教授(其中至少有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三、复试方法
直博生本科与报考博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只需参加面试,跨专业考生须另外组织笔试。面试和笔试均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复试内容包含学术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所有复试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四、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直博生的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我所定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9点在环资楼四层会议室举行现场复试。
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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